期刊介绍
期刊导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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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07/08开心一笑:宝贝儿子啊,你就知足吧,你老妈正
- 07/07爆笑段子:宝贝,我难得瞒着媳妇来看你一次,
- 07/07开心笑话:我和同事逛超市,他告诉我:当你吃
- 07/07开心笑话:俺姐有个宝贝儿子特别的淘气,昨天
隆礼乐与大一统从哲学范畴论先秦儒道哲学中的(2)
儒家善推,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,无他焉,善推其所为而已矣。”即指将以个人为中心外推的“爱有差等,尊贤相次”的个人伦理体系上升到国家集体,以培养个人道德感和其所阐发伦理原则(仁义礼乐)来完成从个人、家庭推及国家的秩序实现。因此儒家的礼乐之“和”既是个人生活的准则规范,也是儒家政治伦理观的核心与价值追求。正是由于儒家礼乐制度在政治社会中所具有的广阔适用性与覆盖性,儒家礼乐理论中的“和”思想,在个人饮食起居、待人接物等各方面都深有体现。以儒家经典中的饮食文化为例,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在制作、食用和传承三个方面追求着“和”“节”“范”[2]330-346,“和”即是佐料、水火、原料、烹具等一切在制作过程中所遵从的原则和规范。儒家认为食物必须与人的五感相协调,又要求食物与烹饪材具互相适应,同时与四时、五行、阴阳要一一对应,烹食既与“水火齐”(《吕氏春秋·本味》),也与“季节和”(《周礼·食医》),这样食物才能在最佳状态中被烹制出来。食物的味性也当互相补足,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和之者,春多酸,夏多苦,秋多辛,冬多咸,皆有滑甘,是谓六和。”食物过阳则补以阴,酸苦则补以滑甘,这样食物才能咸淡得宜、味性中和。《周礼·内饔》言:“割烹煎和。”即是说在烹饪过程中的各种烹饪手法——蒸、煮、煎、切、炖、烧等——最终都是以能够达到“和谐”为标准的。各种原料对应着一种传统的烹饪手法,才能契合其本性,使之和谐,肉食和五谷也应当互相配合,才是最和谐的膳食之道,人才能够避免饮食带来的疾病。儒家的烹饪文化,体现着儒家尚“和”的精神,它既追求食物色泽与味感的统一,又追求食物性质与人体的和谐。这种追求与自然万物统一、和谐的状态,正是儒家文化精神一以贯之的核心。《左传· 昭公二十年》记载齐王与晏子讨论和同,晏子以烹饪比执政:“和如羹焉,水、火、酰、醢、盐、梅,以烹鱼肉,燀执以薪,宰夫和之,齐之以味,济其不及,以泄其过。”他认为烹饪秉承着裒多益寡的原则,多则去之,少则益之,因此五味能够协调。他进而将礼乐制度与饮食文化同举:“声亦如味,一气、二体、三类、四物、五声、六律、七音、八风、九歌,以相成也;清浊、小大、短长、疾徐、哀乐、刚柔、迟速、高下、出入、周疏,以相济也。君子听之,以平其心;心平,德和。”从晏子的这段话可见儒家饮食文化中的“中和”思想也只是儒家礼乐推广的一个侧面,其揆旨都是“和”,印证了儒家礼乐中“和”思想的无处不在。在人的日常交接中,凡服饰、车马、行为、语言、容止等都无不受到儒家礼乐制度的规范,也无不以“和”作为修己待人的目标。
二、天道自然——道家辩证主义(阴阳)与大统一思想
(一)阴阳和气
“和”在儒家思想中最主要的是其政治伦理性。此处所指的“政治伦理”,不是指狭义的政治,而是普遍的一切个人与他人的联系,如孔子所说的孝友亦“施于有政”之政治,要之则一切社会关系。即以礼乐一体为手段,包容事物本身的差异性(包含对立性),以实现社会和谐的政治秩序与天下大同的儒家最高政治理想。而在道家哲学中则主要体现出其自然性,即着重讨论人与万物(自然)的关系。以张岱年对古代哲学的概念范畴分类来看,儒家的哲学范畴多属于“人生哲学的概念范畴”(人道范畴),而道家的哲学范畴则多属于“自然哲学概念范畴”(天道范畴)[3]464。道家的自然倾向已经为古今学者所深知,老子说:“道法自然。”(《老子·二十五章》)庄子言:“自然不可易也。”(《庄子·渔父》)老庄思想的继承性一则体现在以“道”贯之的延续性上,一则体现在其哲学思想的“自然”倾向上。老子所说的“和”主要体现在《周易》所展现的成熟完善的对立与统一的辩证法思想,即“阴阳相冲”。《老子》与《周易》之间深刻的渊源联系,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两者的辩证主义传统。在老子看来,事物所具有的矛盾性存在于一个圆环上,事物无论朝哪个方向运动,都不是绝对地远离或靠近某一性质。事物的矛盾性质是一种互系的环状关系,而非一种割裂的线性关系,其本身不存在一种单方向的发展趋势。因此他说:“有无相生,难易相成,长短相形,高下相盈,音声相和,前后相随。”(《老子·二章》)事物的阴阳两态都是彼此相成的,其作用也是可以互相转化的,如其言:“大成若缺,其用不弊。大盈若冲,其用不穷。大直若屈,大巧若拙,大辩若讷。”(《老子·四十五章》)老子关于事物矛盾性的辩证认识论构成了他自然和谐观的基础。虽然他说:“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”但在老子的阴阳范式中,他特别强调对事物“阴”态的持守,如“致虚守静”(盈虚动静)、“柔能胜刚”(刚柔)、“善下而王”(上下)、“知雄守雌”(雄雌),要之即以“清静为天下正”(《老子·四十五章》)。因此对“万物负阴而抱阳”一语则有了更具体的解释,王弼仅以“一”释“和”,并未论及阴阳。《老子》河上公本则注解为:“万物无不负阴而向阳,回心而就日。”[4]63其以“心”解“阴”,以“日”释“阳”,并未区分阴阳的各自作用。而严遵在《老子指归》中释为:“归柔去刚,清静不动,心意不作,而形容脩广,性命通达者,以含和柔弱,而道无形也。”[5]89两者相比,严遵的解释当更合老子大较,这段话中的“负”意即“背负”。即指万物所因以生长的基础本原是“阴”。《老子·三十九章》:“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。”在这两组对偶范畴中,贱、下均为阴态,贵、高均为阳态,正是万物“负阴抱阳”的体现。因此在老子的万物阴阳和谐观中,都是以回归事物的“阴”为旨要,如《老子·四章》:“道冲而用之或不盈,渊兮似万物之宗;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,湛兮似或存。”这即是王弼所说的“崇本举末,守母存子”,以“无”为本、母,以“有”为末、子,老子的阴阳观其实就是其虚无本体论的衍生观念。总而言之,老子的和谐观建立在事物矛盾性(阴阳)互相转化的基础之上,将阴阳混同并强调对事物阴态的持守,进而达到“和之至”的状态。
文章来源:《我和宝贝 》 网址: http://www.whbbzzs.cn/qikandaodu/2021/0708/81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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